高關懷學生的辨識

 

 

在學校,有關高危險學生的辨識是屬於三級預防的第一線,而導師是與班上學生接觸最多的照護者,對於具有高危風險的學生,若能透過早期發現及早介入關懷與轉介輔導處理,常可以挽回許多不可挽回之憾事,如此任重道遠之使命實在有賴於諸位老師的共同協助。以下將針對高危學生之辦識,提供老師簡單參考,若有任何疑問,也歡迎老師們透過MAIL或親自來諮商中心進行諮詢喔。

高危險群學生辨識

一、何謂高危險群學生?

「高危險群學生」指的是一群生活適應不良,且可能在「未來」陷於危險事件的學生。適應不良的行為可由兩個部份觀察到,首先,這些學生會發展出不同於其他同學因應生活挑戰的方式,再者,如果他的因應方式無法幫助他離開困境,掌握所處的環境,那麼就很容易成為高危險群的學生。像是逃學或休學以減少學校生活所給予的壓力或挫折,或是選擇自殺,以逃避他所認為的無望世界,由於他們所面對的是急待解決的問題,但又無法發展出有效的解決策略,往往容易陷自己於危險中。

二、如何辨識?

促成學生生活適應不良的原因很多,包括個人的部分,像是本身的人格特質、抗壓性,以及環境,包括家庭環境,父母的教養方式;學校環境,人際關係等,而這些生活的不適應通常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觀察:

身體症狀:包括最近的身體狀況較差、病假增加,自覺體弱多病、過敏體質、多次求醫未有確切病疾病等

心理症狀:覺得壓力很大、時間不夠用、主觀的認為心情不好、自殺意念、認知扭、對生命不重視者、對自己的期許低、對自己的身體形象抱持負面看法

社會症狀:家庭支持不足、父母對其教育期許低落、朋友與社會網絡較差、不會求助、同儕關係不好,或是有一群同樣問題行為的朋友等;

外顯表徵:出席率下降、學業成就不佳或突然退步、人際關係改變、遲交或拒繳作業、愁眉苦臉、偏差行為出現、反社會行為、行為失常

情境因素:近日內請喪假者、同儕或好友身亡者、家庭暴力、家庭變故者、失戀者、師生衝突

三、高危險群學生的行為類型包括

(一) 校園暴力及相關行為

校園暴力包括對教師、學校行政人員、學生同儕施暴或破壞校內器材與設備者,均屬校園暴力行為,暴力行為的當下,當事人往往是失去理性,因而,容易危及他人,也容易造成犯罪行為。校園暴力的顯現大致可歸納為三類,1. 校園欺凌 2.校園暴力 3.師生衝突。可能的處理方式除了要了解雙方對於事件的看法外,如果涉及傷害則需要請家長出面處理,甚至是通報警察局。在受欺凌的同學部份,可能的處理方式除了教導其應對的技巧外,也可以教授其自我保護的方法,協助他建立校園的人際網絡。

然而對於施暴者的處理方式需要進一步釐清施暴的原因,討論衝突處理的方式,同時也可以運用角色演練,讓欺凌者同理被欺凌者的感受。暴力通常會是一個循環,往往有被欺凌者轉為施暴者,而根據研究顯示,施暴者的家庭也往往是個充斥著精神、語言或實質的暴力,像是充滿敵意、拒絕孩子的父母,或是濫用權威與體罰,因此,要降低暴力行為除了要教導施暴者情緒管理、衝動控制技巧外,施暴者與受害者都要學會衝突的處理以及自我保護的技巧。

(二) 濫用藥物

文獻研究指出藥物濫用通常與家庭的功能失常有關,其中包括「家人間的衝突,家中成人濫用藥物、否認家庭有問題,家長過份干預,小孩擔任大人的角色或責任等容易讓青少年產生心理的強迫性需求和依賴…」而產生物質上的依賴,其中也包括藥物的依賴。大學生之所以產生藥物的濫用,除了同儕的邀約還包括對於學業壓力的逃避,對於未來人生方向的迷惘,此外藥物依賴通常會伴隨著自殺、暴力、犯罪、缺課、輟學等行為,同時可能導致相繼而來機會的喪失、自尊低落、低成就和缺乏生活目標等情況(Gropper,1984;Goodstadt & Sheppard,1983)。藥物依賴最難的不是藥物的戒斷,其實是心理上的無力與依賴感,因此藥物依賴的戒斷,需要同時配合戒斷的療程與心理治療,會對於藥物的誡斷比較有效。

(三) 自我傷害行為

自我傷害是一種向世界宣告自己可以不存在的激烈手段,通常出現在憂鬱,且感到絕望無助的個體,導師一旦發現這樣的學生,就必須積極的介入,並且聯繫相關的人員,如學生家長、諮輔組、教官等,發揮團隊的力量,透過多元的方式幫助學生度過生命的難關。

以下就自我傷害的辨識,以及導師可以進行的協助處理進行討論:

ㄧ、自我傷害的辨識

(引自許文耀老師;http://www.hbtc.gov.tw/menu/07.htm)

大部分的人自傷警訊會在不同範疇裡一再地出現:

1.語言上之徵兆:話語裡有意或無意地透露出想死的念頭。如「我希望我死了」;「沒有人關心我的生死」;「如果我不存在的話事情也許會好些」。

2.行為上之線索:包括:

(1)突然的、明顯的行為改變,如:積極活潑的學生變為退縮,原來安靜的學生變成很多話,謹慎的人變成喜愛冒險。

(2)學校裡的問題,如:成績大幅滑落,上課打瞌睡,不再按時繳作業,突然發脾氣,引發較多的人際衝突。

(3)放棄財產,如:將自己心愛的東西送給別人,立下遺囑,或將心愛的東西丟棄、處理掉。

(4)濫用酒精、藥物,如:增加喝酒的次數與飲量,明顯地影響正常的生活秩序;增加了鎮靜劑或安眠藥的使用,甚至服用禁藥。

3.環境上的線索:個人的環境發生極大的變動使得他窮於應付,如:一個重要人際關係的結束(與要好的朋友分手了,雙親離婚,雙親死亡,親密的兄弟或姐妹長期的離去或死亡等);家庭發生財務上的危機,不得已的搬家。於此情況下,個人容易顯現出不良好的處理或因應技巧,亦即不能看到或想出可以解決問題的許多方法,而陷在「沒有辦法」或「無效的因應方式」裡,連帶著出現的是缺乏信心或失去信心的狀態。

4.併發性的線索:這一類的表現往往是前述三者的延伸。包括:

(1)從人際關係退縮回來而顯得與世隔絕的樣子。

(2)顯現出憂鬱的情緒,經常出現「沒有希望」的念頭、行動上顯得無助、對許多事物失去興趣。

(3)顯出不滿的情緒而有許多的抱怨,甚至暴發性的攻擊行為。

(4)睡眠與飲食習慣變成很紊亂、失眠、經常顯得疲憊的樣子、身體常有不適的感覺或有反應性、突發性的大病或長期的慢性疾病。

二、導師可以進行的協助處理

1.情緒的處理

自傷者通常包含了很強烈的情緒,因而首先可以讓學生作一些情緒宣洩,鼓勵他們說出內在的感受,同時可以與他談論想自殺的原因,藉以了解學生的困境及矛盾和焦慮。

2.支持與接納

傾聽學生的情緒與困擾,並對於學生的情緒及困境表達同理與支持,一方面希望能穩定情緒,再者希望能激發他對生活的期望和就診動機。

3.預防學生再採取傷害自己的行為

首先可以藉由討論可能採取的自殺方式來評估其準備自殺意念的強度,同時要注意之前是否便有自殺行為,通常自傷的行為不會只發生一次,因此,可以和學生討論自傷(殺)以外的替代方案,並訂定不自傷(殺)契約。

4.幫助他建立支持系統

建立其校園及家庭的支持網絡,並邀請他在有自傷衝動前能先求助於支持系統。同時並安排班同學或室友照顧,並鼓勵其接受專業人員之輔導。

5.如果遇到學生已採取自殺行為時應:

(1) 立即送醫救助,並建議精神科醫師會診。

(2)聯絡家人及學校派員共同處理。

(3)再依前三項處理流程輔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