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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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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與目標
為促進全校師生心理健康,協助學務處諮商中心心理衛生與健康活動之推廣,宣導諮商輔導資源,特設幸運草志工團,培養學生同理心、人際溝通能力與社會關懷的正向觀念,並實踐服務人群、助己助人的精神。
 
 
招募與考核辦法
一、成員招募

志工每學期初招募一次,第二學期招募以原志工招募為主。報名者須填寫報名表,由指導老師進行面談以確認參與動機及意願,選出與志工團目標相符的學生成為幸運草志工。

二、幹部選舉及任期

•幹部須至少擔任幸運草志工一學期,始具擔任幹部之資格。
•凡為正式的幸運草志工團成員,皆享有選舉權。
•幹部任期為一學年,自當選後下學期開始,得連選連任一次。
•每學期將進行一次幹部考核,評估擔任幹部之狀況,不適任者將取消幹部資格。

三、考核辦法

•出席率:每學期志工團體課程及相關會議之請假時間不超過總時數1/3 (四堂課)。
•訓練課程參與度:抱持主動、積極等態度。
•服務態度:提供服務時能秉持誠懇、用心、積極等態度。
•人格特質:有學習動機且喜歡與人接近者為佳。
•面談:所有志工於每學期末,需和輔導老師面談一次。目的在於溝通志工服務的狀況並暸解加入志工團的心得感受與繼續服務的意願。考核結果將於面談中告知志工。

四、志工退團

•志工因私人因素得離開本團時,應主動向指導老師說明原因。
•言行態度自損、怠忽職責,並損及諮商中心名譽者得解除其志工資格。
 
 

成員權利義務

【義務】

•出席每學期的團體課程及相關會議。
•每週固定於中心值班,並支援中心各項活動。
•對於諮商中心的學生個人資料予以保密。
•參與相關訓練課程與團體以提供良好與合宜的志工服務品質。

【權利】

•志工培訓課程可以折抵畢業門檻核心知能時數。
•志工值班及服務時數可以折抵畢業門檻志工時數。
•得投票與選舉志工團幹部。
•優先參與諮商中心舉辦的團體、工作坊等活動。
•考核結果優異志工,將進行表揚,頒發證書及禮物。
 
 

志工會議

期初大會
於學期初舉辦,主要說明本學期活動安排及志工權利義務,並安排志工值班時段、遴選活動總召。
期末大會
於學期末舉辦,主要為表揚幹部、活動總召及表現優異之志工,並頒發志工時數證明。
幹部會議
約二至四週進行一次幹部會議,討論志工團運作概況,由各組組長輪流擔任會議紀錄
活動會議
於大型活動前後召開活動會議,討論活動籌畫、工作分配與活動檢討